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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2011年12月毕业申请事宜的说明
一、申请毕业必须具备的条件:
1、在本校参加辅导满两年的学生,考完本专业考试计划所规定的理论课程且考试成绩合格(单科或报读一年学生,本校不予办理毕业及学位申请);
2、必考课程成绩全部合格;
3、选考课程达到最低的学分或门数要求;
4、本科专业毕业生加考课程达到最低的学分或门数要求;
5、实践环节考核或毕业论文与所选的毕业专业、主考学校相一致,并考核成绩合格;
6、如有违规记录,已达到推迟毕业的年限;
7、如申请的专业有特殊要求,必须达到该专业条件要求;
8、之前学历的鉴证证明;(如之前学历证书是市考办发的就不需要鉴证)
9、未办理过该专业的毕业证书。
办理时间:每年6月15—20日、12月15—20日
申请上半年毕业的考生,必须在5月1日前办妥转考、免考、考籍数据(含身份证号升位)更正手续;申请下半年毕业的考生,必须在11月1日前办妥转考、免考、考籍数据(含身份证号升位)更正手续。
二、申请学位条件:
1、通过省学位委员会组织的外语统一考试;(学位外语考试)
2、外语专业必须考第二外语,且成绩合格;
3、本科段主干课程成绩平均分在65分以上(含65分)(公共课、免考、加考课程、实践考核课程除外);(各专业平均分都以自考系统的分数为准)
4、考生已经撰写并通过毕业论文(毕业论文成绩要求良好及以上),而且已经在申请毕业或已经拿到毕业证;
5、考生已经撰写并通过学士学位论文,且已通过答辩。
办理时间:每年6月下旬、12月下旬(具体时间以当年通知为准)
三、毕业登记和毕业初审的步骤
1、确认信息
(1)考生在办理毕业登记前须登录系统,确认自己的姓名、性别、身份证号、电子相片和各科成绩等数据,上述数据准确无误后方可申请毕业登记。
(2)考生办理毕业登记前必须在系统中确认籍贯、民族、最后学历、职业、工作单位、联系电话等数据,如数据有误,可用“基本信息维护”功能自行修改。具体操作: 选择“考籍和转免考”→“基本信息维护”,将里面的信息全部完善后提交保存。
2、提交毕业申请
(1)查询到成绩后(一般在12月15日之前系统会更新),请你在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(http://www.stegd.edu.cn/selfec/)的毕业管理模块中做一个毕业预测(加考情况请严格按照系统的要求,如果之前专科专业比系统要求的多字或少字都可能要加考;如果未按照要求参加考试,毕业申请可能会被省考办退回来。所以请慎重考虑,以免耽误毕业!),然后提交毕业申请。
特别注意:网上提交申请时,必须选定“广州市区”(代号为“0101”)作为办理毕业初审的地点。
(2)管理系统自动进行新旧课程顶替,并判断是否满足毕业条件。如满足毕业条件,可以成功提交毕业申请。如不满足毕业条件,系统提示不满足的原因。考生如果认为通过自行选择课程顶替可以满足毕业条件,可以进入“手工判断毕业”页面。
考生进入“手工判断毕业”页面可自行选择课程顶替关系,只有当必考课全部通过才可以选择选考课顶替关系,只有选考课全部通过才可以选择加考课顶替关系。当必考课、选考课、加考课都通过,考生才可以成功提交毕业申请。手工选择课程顶替关系的方法见系统页面上的“帮助”。
已办毕业、转出外省、被合并到另一准考证号的成绩不能直接用于办理毕业,必须申请转考或免考才能使用。
3、打印《毕业生登记表》
申请成功的考生请用激光打印机和80g/m2或以上的A4打印纸正反面打印一式两份《广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登记表》,打印时要求必须使用激光打印机(不能用喷墨打印机)并注意在打印前做好打印设置(即在菜单文件项中的页面设置将页眉和页脚两项清空,上、下、左、右页边距设置为2cm—2.5cm)。必须校对登记表正面的各项内容,如实填写登记表背面的相关栏目,并到单位或街道办事处填写思想道德鉴定栏并加盖单位印章。
4 、毕业申请的资料
(1)在12月17日之前将原毕业证、自考准考证、身份证复印件(注:身份证和自考准考证要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)以及经校对正确并加盖了单位或街道办事处印章的《广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登记表》一式两份;提交到我校班主任处。
(2)申请本科毕业的考生,须提供专科(或以上)毕业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;若毕业证书非由广东省自学考试委员会颁发的,还须进行学历认证(已经在认证中心办理过学历认证并获得该中心出具的《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》的,无须再办理,只须提供学历认证原件及复印件),并提供相关认证资料。
办理前学历认证的方法有两种:一种是通过学信网(http://www.chsi.com.cn)获取在线验证码,该码的有效期是30天,上半年办理毕业的考生必须确保有效期至7月10日,下半年办理毕业的考生必须确保有效期至次年1月10日,否则要进行延期或重新验证并再次上报验证码。另一种是不能通过学信网(http://www.chsi.com.cn)进行验证的考生,必须下载《广东省自学考试毕业生办理学历认证申请表》(点击下载),填好个人相关信息,在毕业登记时交各区市考办盖章确认后,自行携带毕业证书和《广东省自学考试毕业生办理学历认证申请表》到广东省教育厅学历认证中心(地址:广州市农林下路723号二楼,联系电话:37626990、37626987、37627335)进行学历认证。
5、缴交办理毕业手续费(30元/人)。
四、关于密码的事项
1、实践考核和毕业论文的成绩可以在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:http://www.stegd.edu.cn/selfec/查询,账号为准考证号码,密码为inway(此为我校工作人员设置的默认密码)。
2、忘记密码的同学请带上自考准考证和身份证到市考办(地址:广州市建设六马路16号。可乘坐B3在东风大酒店下;电话:83862072;上班时间:8:30—12:00,14:00—17:00)进行密码更改,也可到各区考办更改,区考办具体地址就请自行上网查询。
3、如果需要我校工作人员替你取回密码,请带上身份证复印件和自考准考证复印件到我校办理,并交纳50元手续费。
备注:如果想要申请学士学位,而学位外语还没通过的话,就请慎重考虑毕业申请,因为学位申请必须在毕业证盖章日期的一年内申请,过期就不能申请学位了,而学位外语的考试一年就只有一次。所以针对这种情况,我们建议您先暂时不申请毕业,等学位外语考试通过了再申请毕业,之后再申请学生的学位。这点希望您慎重考虑!